景观设计服务违约承诺
在景观设计服务合同中,违约承诺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计质量承诺
设计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的设计成果,并严格保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设计周期承诺
设计方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设计成果,确保设计工作进度的顺利推进。
质量保证承诺
设计方应保证设计成果的质量符合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要求,并对因设计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
若设计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通常为逾期违约金=合同价款×逾期天数×一定比例。
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争议解决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附加条款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承诺旨在确保设计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高质量的设计服务,并在出现违约情况时,有明确的赔偿机制来保障甲方的权益。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详细审查并同意这些条款,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