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评副高条件
湖南省副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学历与资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大学专科: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中专:长期在乡镇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专业与业绩要求
申报农业系列职称的人员,所具学历(包括后续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具有农业博士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具有中专学历,长期在乡镇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其他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需注意学历的真实性,并且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和所要评审的专业之间需要具备相关性。
科研与业绩成果
申报人员需提交1-3项任现职以来符合以下条件的代表个人标志性工作业绩的成果代表作:
主持或参与的本专业科研课题(项目)研究报告,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
作为主要完成人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人主编或参与编写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
这些条件综合考量了申报者的学历、资历、专业相关性和科研业绩,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建议申报者在准备评审材料时,仔细对照这些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