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共有产权房购房条件

深圳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具有深圳市户籍。对于共同申请人,如果为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则不受户籍限制。

社保要求:

申请人需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满5年以上。如果申请人为在本市服役的退役军人,其服役年限也计入社保缴纳年限。对于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如果申请人有配偶,则配偶也需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保,但如果配偶未具有本市户籍,则配偶需满足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

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有配偶的申请人则不受年龄限制。

婚姻及子女情况: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如果申请人配偶在原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但在原婚姻存续期间已转让该住房或者离异时该住房归原配偶所有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住房认购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得作为共同申请人。

其他要求:

未享受过本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奖励补贴。申请人需满足所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户型对应的申请条件,如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的申请队列和条件。

综上所述,深圳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资格较为宽松,主要面向具有深圳市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保且满足一定年龄要求的单身或家庭。具体的申请条件和队列划分还需参照最新的政策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