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发展历史

深圳的发展历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早期历史

深圳地区在夏、商、周年代是百越部族远征海洋的驻脚点。

秦朝时期,深圳属于南海郡,秦皇统一中国后,深圳融入了中原文化。

大汉帝国时期,深圳属于交州南海郡。

城市形成

深圳有1700多年的郡县史,600多年的南头城史和300多年的客家人移民史。

明朝永乐八年(1410年)深圳之名始见史籍,清朝初年建墟。

改革开放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开放,深圳被选为出口基地和游览区。

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发展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8年11月,深圳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89年12月1日,新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2年11月,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宝安区、龙岗区。

2004年6月,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

2007年5月,光明新区成立。

2009年6月,坪山新区成立。

2010年8月26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立。

现代发展

深圳的发展取得了令全球瞩目成就,证明了经济特区制度的优越性。

深圳不仅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也是新兴移民城市,具有6700多年的人类活动史。

以上是深圳特区发展历史的简要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