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发展历史
深圳的发展历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早期历史
深圳地区在夏、商、周年代是百越部族远征海洋的驻脚点。
秦朝时期,深圳属于南海郡,秦皇统一中国后,深圳融入了中原文化。
大汉帝国时期,深圳属于交州南海郡。
城市形成
深圳有1700多年的郡县史,600多年的南头城史和300多年的客家人移民史。
明朝永乐八年(1410年)深圳之名始见史籍,清朝初年建墟。
改革开放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开放,深圳被选为出口基地和游览区。
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发展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8年11月,深圳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89年12月1日,新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2年11月,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宝安区、龙岗区。
2004年6月,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
2007年5月,光明新区成立。
2009年6月,坪山新区成立。
2010年8月26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立。
现代发展
深圳的发展取得了令全球瞩目成就,证明了经济特区制度的优越性。
深圳不仅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也是新兴移民城市,具有6700多年的人类活动史。
以上是深圳特区发展历史的简要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