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费计费标准

杭州市的电价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用电

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用户

年用电量在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度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高峰电价为0.568元/千瓦时,低谷电价为0.288元/千瓦时。

年用电量在276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部分,电度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高峰电价为0.618元/千瓦时,低谷电价为0.338元/千瓦时。

年用电量在48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电度电价为0.838元/千瓦时,高峰电价为0.868元/千瓦时,低谷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

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每千瓦时0.558元。

1-10千伏以上合表用户:每千瓦时0.538元。

农村1-10千伏用户:每千瓦时0.508元。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不满1千伏用户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0.6964元,尖峰每千瓦时1.2064元,高峰每千瓦时0.9014元,低谷每千瓦时0.3784元。

1-10千伏用户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0.6656元,尖峰每千瓦时1.1638元,高峰每千瓦时0.8656元,低谷每千瓦时0.3536元。

20千伏用户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0.6494元,尖峰每千瓦时1.1414元,高峰每千瓦时0.8467元,低谷每千瓦时0.3407元。

35千伏及以上用户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千瓦时0.6413元。

建议:

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情况选择是否开通峰谷电价,以节省电费。

工商业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用电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电价类别,以降低用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