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异地离婚办理程序
深圳异地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双方均为非深圳户籍
必须回到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
可以选择在深圳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办理时同样需要携带上述材料。
诉讼离婚
双方均为非深圳户籍
如果其中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深圳的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需提供离婚起诉书、相关证据材料,如财产证明、子女抚养协议等。
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
可以选择在深圳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论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到监狱或原告住所地开庭审理,并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作出判决。
注意事项
异地离婚手续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能在深圳直接办理。
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法院的审理结果办理离婚手续。
建议在办理异地离婚手续时,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