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测绘验收流程
规划测绘验收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市规划局或相关主管部门提交规划测绘验收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项目竣工平面布置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等。
材料核查与审核
测绘管理处或相关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这一阶段可能包括现场实测、绘制草图、技术组审查等步骤。
领导审批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局领导审批。这一阶段可能需要总工审图等步骤。
发文与备案
审批通过后,规划局将发文进行公告,并将相关文件备案。
现场验收
验收人员按照验收标准和方法,对测绘仪器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记录检查结果。现场验收应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场地进行,如室内或室外平坦、无干扰的环境。
结果判定
验收人员根据检查和测试结果,对测绘仪器的性能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如果符合验收标准,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办理结果
规划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验收单,并告知申报人办理结果。自受理之日起,申报人通常在3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取《建设工程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