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深圳市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立案标准 :深圳市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 三万元。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标准
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六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
企业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职务侵占行为的发生。
企业和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务侵占行为。
涉嫌职务侵占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