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怎么办理流程
深圳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
确认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准备申请材料
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会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失业金发放
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