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怎么办理流程

深圳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

确认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准备申请材料

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会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失业金发放

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