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承包法律规定
测绘承包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资质要求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承发包规定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时,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
测绘项目承包单位经发包单位同意,可以将测绘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但分包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百分之二十五。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并不得再次分包。
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测绘约定报酬二倍以下的罚款。
发包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测绘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因资质不符或低于成本承包导致的质量问题,并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