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委会成员

中学校委会成员

校委会成员通常包括以下人员:

学校党支部书记:

负责学校党委的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学校校长:

全面领导学校各项工作。

学校副校长:

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管理工作。

学校工会主席:

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

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在党支部书记领导下,负责学校党委的日常工作。

学校党支部里不担任副校长(工会主席)职务的支部委员:

参与学校决策。

校长助理:

通常是准备重用的年轻教师,负责压担子,锻炼能力。

专职校务委员:

负责学校具体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教师代表:

代表教师群体参与学校管理。

家长代表:

代表家长群体参与学校管理。

学生代表:

代表学生群体参与学校管理。

校委会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政治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能够全面负责学校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