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委会成员
中学校委会成员
校委会成员通常包括以下人员:
学校党支部书记:
负责学校党委的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学校校长:
全面领导学校各项工作。
学校副校长:
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管理工作。
学校工会主席:
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
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在党支部书记领导下,负责学校党委的日常工作。
学校党支部里不担任副校长(工会主席)职务的支部委员:
参与学校决策。
校长助理:
通常是准备重用的年轻教师,负责压担子,锻炼能力。
专职校务委员:
负责学校具体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教师代表:
代表教师群体参与学校管理。
家长代表:
代表家长群体参与学校管理。
学生代表:
代表学生群体参与学校管理。
校委会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政治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能够全面负责学校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