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测绘资质

行政测绘资质是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所必须取得的法定资格。以下是关于行政测绘资质的详细解答:

资质等级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其中,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专业范围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应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应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还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检定证书、单位办公场所证明、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