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审批部门职责

测绘审批部门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甲级测绘资质审批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作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乙级、丙级、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时,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还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地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管理工作,包括审核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地图、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地图以及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核的地图。

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审批全国统一的一、二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国家重力控制网的数据、图件,以及1:50万、1:25万、1:10万、1:5万、1:2.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三、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的数据、图件,以及1:1万、1:5000等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

市(地)、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基础测绘成果的具体范围和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最终审批并核发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乙级测绘资质受理和审查

自2024年12月25日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7类乙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委托各盟市自然资源局办理。

综上所述,测绘审批部门在测绘资质管理、地图管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以及乙级测绘资质受理和审查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