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日语培训 > 日语符号书写顺序 日语符号的书写顺序如下:句号:标在句末。会话文中的半截话(后半部省略),也标句号。逗号:竖写时写作“、”(読点);横写时多用“,”(コンマ),但也有人写作“、”。单引号:“「」”。双引号:“『』”。破折号:“——”。中点:“·”。问号:“?”。感叹号:“!”。省略号:“……”。连接符 (つなぎ)= 引号(かぎ)「」『』。括号(括弧『かっこ』)。破折号:“ダッシュ”『だっしゅ』)。波浪号(波線『はせ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