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

当餐饮服务许可证丢失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公开声明遗失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遗失后6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

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张贴公开声明书。

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公开声明书。

通过政府部门网站、行政审批部门政务网或当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遗失信息。

使用线上登报平台,如支付宝或微信搜索相关小程序,按照提示填写并提交登报内容。

准备补办材料

填写《餐饮服务许可证补发申请书》。

提供原证作废公告(媒体公开)及遗失声明。

如果许可证毁损,需提供毁损的原证。

提交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提交补办申请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原发证部门进行审批。

相关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将于20个工作日内补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领取新证

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领取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建议:

尽快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遗失声明,确保遗失信息能够广泛传播并被公众知晓。

仔细准备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