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
当餐饮服务许可证丢失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公开声明遗失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遗失后6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
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张贴公开声明书。
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公开声明书。
通过政府部门网站、行政审批部门政务网或当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遗失信息。
使用线上登报平台,如支付宝或微信搜索相关小程序,按照提示填写并提交登报内容。
准备补办材料
填写《餐饮服务许可证补发申请书》。
提供原证作废公告(媒体公开)及遗失声明。
如果许可证毁损,需提供毁损的原证。
提交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提交补办申请
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原发证部门进行审批。
相关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将于20个工作日内补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领取新证
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领取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建议:
尽快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遗失声明,确保遗失信息能够广泛传播并被公众知晓。
仔细准备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