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违反防疫规定
餐饮单位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及处理措施如下:
允许顾客进入经营场所并提供堂食服务
某烧烤店违反《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中“白银区仅限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仅限订餐、送餐,不得堂食”的规定,被责令立即暂停营业,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未严格执行暂停堂食经营通告
王家院北首的“宁津大柳面牛肉板面”和新湖大街新湖商务港北侧的“高唐老豆腐店”以及新湖大街2028号南数第三间的“王小二牛肉丸子店”均因存在堂食现象被执法人员当场查封,并责令立即停业整顿。
招揽顾客在店内聚集堂食
某镇一餐饮单位负责人邵某某在明知疫情期间禁止堂食的情况下,仍然招揽顾客在店内聚集堂食,被依法处理,商铺也被关停。
未执行疫情相关查验
某食品商铺负责人周某某未执行疫情相关查验,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理。
未落实进店测温、戴口罩、亮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餐饮单位采取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对存在疫情防控较大风险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未对就餐区域进行消毒
兰陵县市场监管局对未对就餐区域出入口、门把手、地面、桌椅、洗手间等进行消毒的餐饮单位及时采取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并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