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测绘资料说明
测绘资料说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资料索取说明
需用地测资料的单位必须填写索取资料、图纸的委托书(介绍信),并详细说明所需资料的内容、用途和提供时间等信息。
资料提供规定
地测人员向外提供资料时,必须由二人以上检查和校对,并经专业组长审核,才能提供。
各种地测原图一律不准外借。
各单位来索取图纸资料时,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地测人员不得私自向外提供资料或以口头形式泄露坐标、储量等数据。
各种比例尺的由总参测绘局和吉林省测绘局航测的印刷地形图,一律不准向外提供。
资料会审与登记
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坚持资料定期会审制度,研究有关地质、测量及水文地质疑难问题。
地测防治水图纸资料须填写登记,设置专柜归档,有目录索引,借阅图纸资料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归返手续。
资料提供流程
提供地测防治水资料由施工单位和设计技术部门,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批准,地测科科长签字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测绘说明的作用
测绘说明是指通过文字、图表和说明等方式,对于测绘过程中所涉及的方法、步骤、数据和测量仪器等进行详细解释和描述的文件。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测绘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测绘工作的效率和标准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