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宁中学招生要求

宁波兴宁中学招生要求

宁波兴宁中学的招生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身体和心理健康:

学生必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身体疾病或心理疾病。

学业成绩:

在五、六年级期间,主要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级。

荣誉和奖项:

四、五、六年级至少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学习积极分子荣誉(或同级星级荣誉);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得过县(区、市)二等奖及以上、宁波市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认同学校理念:

认同兴宁中学的办学理念和教育管理要求,并自愿要求到兴宁就读。

招生计划:

根据不同的年份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有所不同,但每班人数通常不超过45人。

招生范围:

主要面向宁波市区(如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以及市区以外的地区招生。

其他条件:

例如,在科技创新大赛、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也可能被考虑。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具体年份和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兴宁中学或查看最新的招生简章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