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置与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遵循“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方便接送”的原则。

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结合人口密度、生源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布点。

幼儿园选址应远离污染源,避免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

规模与园舍

原则上城镇每1万人、农村平原地区每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

新建5000人口以上小区应配套建设1所幼儿园。

幼儿园规模一般以6—18个班为宜,农村地区可设3个班。

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城市幼儿园6班(180人)为9.9平方米、9班(270人)为9.2平方米、12班(360人)为8.8平方米;农村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约为6—9平方米。

设施设备配备

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玩水池、玩沙池、种植园等,并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