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违规处罚依据

测绘违法处罚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相关的法规和规章。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处罚依据:

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

法律责任: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单位未报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三条。

法律责任: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六条。

法律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转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

法律责任: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

法律责任: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五条。

法律责任: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些依据为测绘违法行为的处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测绘法律法规,以维护测绘活动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