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在职博士招生时间安排

2023年辽宁省在职博士招生时间安排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员选择攻读博士学位,以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辽宁省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教育中心,每年都会吸引众多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了解2023年辽宁省在职博士招生的时间安排,本文将对相关招生信息进行详细梳理。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

2023年辽宁省在职博士招生对象为具有本科学历,且在辽宁省内工作的在职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公务员;

(3)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4)部队现役干部;

(5)其他符合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规定的在职人员。


  1. 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取得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3)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5)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熟练阅读专业英语文献。

二、招生时间安排

  1. 招生简章发布时间

2023年辽宁省在职博士招生简章预计在2022年12月底前发布,考生可关注辽宁省教育厅及各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


  1.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2)现场确认: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


  1. 考试时间

(1)初试:2023年3月19日至20日;

(2)复试:2023年4月10日至11日。


  1. 成绩公布及录取时间

(1)初试成绩公布:2023年4月20日;

(2)复试成绩公布:2023年4月30日;

(3)录取结果公布:2023年5月15日。


  1. 缴费及报到时间

(1)缴费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2)报到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 初试科目

(1)外语:英语;

(2)政治理论;

(3)专业基础课;

(4)专业课。


  1. 复试科目

(1)专业知识;

(2)综合素质;

(3)英语口语。

四、录取原则及标准

  1. 录取原则

(1)德才兼备、择优录取;

(2)注重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 录取标准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分数线;

(2)复试成绩合格;

(3)综合素质评价良好。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应严格遵守国家及辽宁省的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2. 招生单位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 考生在录取后,应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总之,2023年辽宁省在职博士招生工作将于2022年12月底开始,考生需密切关注招生简章发布、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希望广大考生在充分了解招生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备考,争取顺利考取心仪的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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