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人合同中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在公司的招聘过程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然而,随着工作关系的持续,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以下是公司招人合同中常见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满

这是最常见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未续签合同的,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同意续签,则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

  2.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4. 劳动合同无效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有权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总之,了解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非常重要。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权益;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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