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个体小餐饮怎样复工
威海市个体工商户小餐饮在复工前需要遵守以下步骤和要求:
承诺与备案
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限指个体工商户)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需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承诺后方可复工。
餐饮服务单位应在自查符合相关要求后,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填写《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复工营业备案承诺书》。
员工管理
上岗员工需为无需隔离医学观察以及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本地人员或春节假期至今驻留本地的外地人员,凭身份证+绿色健康码+有效健康证上岗。
所有员工每天测量体温两次,并做好台账记录。
从业人员、消费者进店一律要求戴口罩,并配备满足实际需要的口罩、消毒水、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
场所与设施消毒
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用具进行每天两次的消杀防疫,并做好记录。
加强对就餐场所和餐饮用具的消毒记录,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