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景观设计依据标准

滨水景观设计应遵循以下标准:

防洪原则

滨水景观作为陆地生态系统和河流生态系统的交错区,必须具备防洪功能。设计中可以利用水生植物或亲水乔木,在丰水期或洪水期间,这些植物虽然被淹没,但堤坝的防洪功能不受影响,确保洪水不会影响到堤坝之上的景观。

生态原则

滨水景观规划与设计应注重“创造性保护”,即调配地域内的有限资源,同时保护美景和生态自然。设计时要维护河流生态群落的自然结构,坚持以区域乡土树种为主,突出生物多样性,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生态功能设计模式。

美观与实用原则

滨水景观设计应创造性地融合审美功能和实用功能,将城镇、道路与绿地景观巧妙而有机地融合。设计时要深入挖掘当地人文和植物特色,结合地理位置与城镇功能,用恰当的景观描绘手法进行表达,以提高城镇滨水绿地的文化品味和实用功能。

多功能兼顾原则

城镇滨水绿地的园林设计必须统筹兼顾防洪、生态、景观等多种功能。要满足河道坑塘的防洪功能,同时关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满足现代城镇生活多样化的需求。

可持续性原则

在园林设计时,要坚持植物造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植物绿化来实现生态景观的设计。维护河流生态群落自然结构,建设以本区域植物群落为主的现代生态功能设计模式,改善绿地景观自然环境。

地域性原则

滨水景观设计应融合地方文化,强化城市的区域特征与形象特色。通过抽象文化符号和具象文化形象的艺术化表达,使历史文脉和景观空间能够良好地结合。

环境保护原则

设计时应尽量保护原有的自然环境,包括植被、动物栖息地和水体。也可以采取措施恢复和增强生态系统,例如创建湿地、种植本土植物和改善水质。

公共空间原则

滨水区域是休闲和娱乐的理想场所,设计时应提供足够的公共空间,满足人们的活动需求。

安全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