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项目如何审计

测绘工程项目审计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资料收集与审前调查

接收施工单位送达的资料,并填写审计资料交接清单。

对收到的审计资料进行登记,包括项目名称、送达时间、联系人及电话、送审金额、初审情况等。

由审计组长进行审前调查,填写项目信息表,并制作审前调查报告或记录。

审计准备

主审制定审计方案,可以采用表格式或文本式。

主审负责草拟审计通知书,包括承诺书、提供资料清单、审计公示、廉洁反馈单等,并由分管局长签发。

审计实施

对组织审计的项目,工程主审需对审计程序、质量、进度等进行跟踪检查。

外聘人员在与施工单位核对前,应先将初审情况告知工程主审,由工程主审与施工单位联系并在审计局指定地点进行核对。

对于工程量的复核,工程部、审计部、主审与施工单位四方应进行现场测量,并将测量结果形成书面勘察记录。

对审计异议问题,科室负责人召集审计组商议,并请分管领导参加,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形成业务会议纪要。与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的,应形成协调会议纪要。

工程核定单经登记后,由审核人签字,建设、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送审计局,复核、批准、盖章后生效。建设、施工单位各执一份,主审留档两份,其余交科室专人留存。工程审核明细一式三份,审计、建设、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一般项目应在接到报审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大型项目或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审计期限,但应将延长理由告知被审计单位。

审计总结与报告

工程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对审计检查状况、查阅资料内容及现场查勘状况的整理剖析得出审计初步建议,工程审计人员应与审计组的其余审计人员就审计状况进行交流,并对发现问题的有关状况进一步核实。

交流审计初步建议应与发现问题有关责任人、有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并仔细听取各方的说明及解说并如实记录。依据初步交流状况修正初步建议,报告领导并形成正式审计报告。

以上步骤构成了测绘工程项目审计的基本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审计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