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保办法

深圳市的医保办法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一档和二档。

一档:以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个人缴交2%,个人缴交部分进入个人医保账户。

二档:以缴费基数的2%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1.5%,个人缴交0.5%。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针对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者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大病保险

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为参保人提供额外的保障。

医疗救助

作为基本医疗保障的托底,为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

商业健康保险

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共同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慈善捐赠和医疗互助

提倡慈善捐赠和医疗互助,多渠道筹集医疗保障资金。

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