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楼建筑设计规定

培训楼建筑设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场所选址与使用功能

校外培训机构不能设置在工业(厂房、仓库)、住宅等建筑内,只能设置在商业建筑内。

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工业厂房、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不适宜于科技培训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楼层设置

校外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三楼及以下。

当设置在二楼与三楼的校外培训机构,至少应设置2条疏散楼梯。

消防要求

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下的儿童教育培训机构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当单、多层民用建筑内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其疏散宽度不应少于该场所设计疏散总宽度的70%。

场所安全出口的数量(至少2个)、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应设两个疏散门;出口门应为向外开启的平开门;不得在疏散门处安装铁栅栏和卷帘门。

建筑间距与通风

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米;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米。

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