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
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西安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的要点:
入学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遵循“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入学主要依据为居住证。
入学条件
非西安市户籍的父母在西安市居住、就业,其子女可申请在西安市接受义务教育。
需要提供“四证”: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
居住证明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可以是租房合同或房产证等。
务工证明可以是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在当地无监护条件。
入学流程
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上述材料,按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审核登记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特殊情况
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对于没有西安市家庭户或集体户的外地户口家庭,孩子可以按照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政策就读公办学校。
其他要求
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并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