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测绘相关标准
竣工测绘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测量范围、比例尺选择、精度要求、测绘方法以及成果管理等。以下是一些关键规定:
测量范围与比例尺
竣工测量应在各类工程竣工后进行,包括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和地下建(构)筑物工程等。测量范围宜包括建设区外第一栋建筑物或市政道路或建设区外不小于30m。
竣工测量地形图宜选用1:500比例尺,当建(构)筑物密集且1:500比例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选用1:200比例尺。
精度要求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点位中误差不大于5cm,高程中误差不大于2cm。一般建(构)筑物点位中误差不大于7cm,高程中误差不大于3cm。
测绘方法
竣工测量地形图应实地测绘,测绘方法宜采用全野外数字成图法。建设地面建(构)筑物、道路、植被、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防空设施、地下隧道、空中悬空设施等要素。
编制与审核
工程竣工图是由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等资料编制的。竣工图的编制通常是由施工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文件、竣工图等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成果要求
竣工测量的建设工程必须全部完工。竣工测量范围应包括建设工程用地及周边30米以上的建(构)筑物的高度、距离以及现势性地物地貌等要素。
竣工测量图及竣工测量报告内容必须为实测成果。数据应全面、准确,测量基点、标准、计算方式应当与规划要求一致,或加以特别说明。
保存与归档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资料应归档永久保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竣工测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于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并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