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新标准
幼儿园校车新标准
幼儿园校车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定义与分类
校车是指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校车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
乘坐人数核定
幼儿校车座间距不小于420毫米时,按每280毫米核定一人。
小学生校车座间距不小于500毫米时,按每350毫米核定一人。
车辆结构要求
车长小于6米的专用校车应为两厢式车身,且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车辆前风挡玻璃最前点以前。
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安全设施
校车靠近通道的儿童座位应设置座椅扶手。
专用校车的每一个儿童座位都应装置安全带,并且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
其他要求
校车应喷涂符合规定的外观标识。
非专用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标牌。
校车最大乘员数:幼儿专用校车不超过45人,小学生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不超过56人。
安全性能
专用校车在车身结构强度、碰撞防护结构、制动装置、司机视野、轮胎、安全带设置、应急逃生配置、座椅性能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
校车应设置上下车扶手、通道必须平整防滑、座椅和隔板必须软化处理、车内空气质量必须达标等。
其他规定
校车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确保每位学生都有座位。
校车应进行侧翻试验验证,保障乘员生存空间。
校车限速不应超过60km/h,且出厂后未经制造厂许可不得重新调定车速。
新标准旨在提高校车的安全性,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自2012年9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校车将一律不准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