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餐饮油烟管控要求

重庆餐饮油烟管控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法规修正与明确职责

2021年7月6日,重庆市五届人大26次常委会对《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修正,重点聚焦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修正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人、业委会、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出租相关用房时,应当告知购买人或承租人不得将其用于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加工服务、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项目。物业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予以劝阻并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在受理相关商事登记申请时,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商事主体必须遵守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责任义务。

源头管控与规划布局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相关镇街、有关部门、单位要同步纳入建设发展和社会治理工作。通过加强餐饮业规划布局、规范餐饮住所选址、完善专用烟道设计建设等源头管控措施,遏制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增量。

优化商住比例,住宅小区的商业与居住功能相对分离,鼓励将商业集中布置或者按照商业内街布置,减少“邻避”矛盾纠纷。

联合执法与规范经营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综合监管、信用惩戒等协同监管机制。采取联合执法、规范经营行为、矛盾纠纷调解等措施,减少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历史存量。

整治无证照经营、占道经营油烟扰民行为,确保餐饮业依法经营、依规维护、依标治理。

达标排放与深度治理

自2024年8月10日起,将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居民住宅小区餐饮业油烟达标排放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检查餐饮业是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是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并指导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餐饮业实施油烟深度治理。

重点检查专用烟道是否密闭和完好,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到位且正常使用,净化设施处理效率是否与餐饮规模相匹配,是否按要求定期清洗维护,滤料是否定期更换并建立台账。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对2016年1月1日前已建成的餐馆存在的油烟扰民问题,采取达标治理措施;对2016年1月1日起已建成的餐馆,若存在油烟扰民问题且有专用烟道,指导其实现达标排放;无专用烟道且无法整改加装的,依法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重庆市旨在全面管控餐饮油烟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