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立项审核规定
测绘立项审核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
在批准立项前,有关部门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
测绘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和要求
包括项目的申报、审批、备案、评估等环节。
规定了测绘项目立项所需的材料和条件。
测绘项目实施管理
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任务分工、进度控制、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标。
测绘项目质量管理
对测绘成果的质量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成果审核管理规定
推行“多测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线性类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实施“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测绘资质审批程序
测绘资质审批统一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络在线受理和审查。
对于测绘资质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工作,并送至省局技术质量监督处。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测绘项目的立项、实施和成果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测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优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建议相关部门和测绘单位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测绘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