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入库归档规定

测绘入库归档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档案接收与移交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必须附有清单,并进行严格清点、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填写移交登记簿后方能入库。

及时整理与归档

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和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及入库工作。

档案编号与整理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照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并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

档案保管与检查

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数据载体应每年轮流抽取不少于5%进行读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载体或恢复抢救。

档案使用与书写

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档案管理人员

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确保职责分明,并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档案更新与替换

案形成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归档。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应与文档材料一同归档,且归档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为最终版本。如更新数据成果,应及时归档以替换原归档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