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入库归档规定
测绘入库归档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档案接收与移交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必须附有清单,并进行严格清点、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填写移交登记簿后方能入库。
及时整理与归档
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和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及入库工作。
档案编号与整理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照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并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
档案保管与检查
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数据载体应每年轮流抽取不少于5%进行读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载体或恢复抢救。
档案使用与书写
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档案管理人员
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确保职责分明,并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档案更新与替换
案形成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归档。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应与文档材料一同归档,且归档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为最终版本。如更新数据成果,应及时归档以替换原归档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