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绘类别划分
地籍测绘中的土地类别划分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我国土地分为以下8大类、46小类:
耕地:
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等。耕地中又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五个二级地类。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花卉等为目的的植物地。
林地:
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等。
牧草地:
指用于放牧牲畜的草地。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包括城镇、村庄、独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交通道路、机场、港口、码头、特殊用地等。
交通用地:
包括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设施等。
水域:
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水工建筑物等。
未利用土地:
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
此外,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我国土地还可以分为地貌、植被、土壤等类别;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可以分为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类别;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需求和用途,选择合适的土地分类体系,以确保土地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