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贫困认定

大学生贫困认定

大学生贫困认定是指学校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贫困生的条件。以下是大学生贫困认定的主要条件和标准: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的学生。

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或残疾学生,且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

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

因家庭突发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生本人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

学生个人情况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

学生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且生活节俭。

学生本人或家庭有奢侈消费行为,如高档通信工具、高档电脑、高档娱乐电器等,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殊情况

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等。

认定程序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申请表。

班级(专业或年级)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学院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贫困生名单。

贫困等级

特困生:每月生活支出在150元以下。

贫困生:每月生活支出在150元至250元之间。

其他要求

认定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

认定标准与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以上信息结合了不同时间发布的政策文件,以最新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