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污水排放指标

餐饮服务污水排放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PH值:

餐饮污水应保持中性或接近中性,一般PH值范围为6.5至8.5。

悬浮物(SS):

悬浮物是指水中不溶性固体物质的总称,其浓度应控制在一定标准以下,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

化学需氧量(COD):

化学需氧量是衡量水中有机物含量的一种方法,餐饮污水中的COD应控制在一定标准以下,如小于300mg/L。

氨氮(NH3-N):

氨氮是衡量水中氨氮化合物含量的一种方法,餐饮污水中的氨氮应控制在一定标准以下,如小于15mg/L。

总磷(TP):

总磷是衡量水中磷含量的一种方法,餐饮污水中的总磷应控制在一定标准以下,如小于1.5mg/L。

粪大肠菌群:

粪大肠菌群是衡量水中病原体含量的一种方法,餐饮污水中的粪大肠菌群数量应控制在一定标准以下,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是衡量水中表面活性剂含量的一种方法,餐饮污水中的LAS应控制在一定标准以下。

油脂:

餐饮污水中的油脂包括动植物油和石油类,其浓度应控制在一定标准以下,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

此外,根据地区和行业的不同,可能还有其他特定的排放指标和要求。例如,总氮的排放标准为小于10mg/L,总磷的排放标准为小于0.5mg/L,COD的排放标准为小于10mg/L,氨氮的排放标准为小于1.5mg/L。

建议餐饮企业在设计和运营污水处理设施时,应参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污水排放达到相关标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