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能不能散养猫狗
关于餐饮店是否能散养猫狗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众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
根据2018年7月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场所内不得饲养禽、畜等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
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活的禽畜动物。
地方性的规定和意见
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针对餐馆、超市等店铺内散养、喂养流浪猫的现象还没有出台过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措施,这是一种新兴现象,属于监管盲区。
大部分市民反对在餐饮场所饲养宠物,原因包括怕被咬伤、不卫生、会传播病菌等。
具体案例
有小餐馆养有猫狗等宠物,但大部分高档酒店严禁员工私自饲养宠物,原则上也不提倡顾客携带猫狗等宠物进店。
流浪动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街边个别餐馆会在自己经营的店中“散养”或是喂养流浪猫咪,但只要客人不主动招惹它们,应该不会发生伤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