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续办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提前申请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

准备材料

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明。

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原发证机关办理延续手续。

审核与决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可能包括现场核查等程序;

审查合格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准予延续经营许可的决定;

审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

领取新证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或者选择物流方式由受理申请的许可机关快递送达,或者直接打印电子证。

建议

提前规划:确保在许可证到期前30日内开始准备和提交延续申请,以免因逾期而重新办理。

材料准备:仔细检查所有必需的材料是否齐全,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及时沟通: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发证机关沟通,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