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学费明细?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学费明细
一、学费标准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非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二、学费缴纳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缴纳方式
(1)新生入学时,按照入学通知书上的缴费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缴费的方式缴纳学费。
(2)已注册的研究生,每学期开学前,按照学校财务处通知的缴费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缴费的方式缴纳学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缴纳方式
(1)新生入学时,按照入学通知书上的缴费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缴费的方式缴纳学费。
(2)已注册的研究生,每学期开学前,按照学校财务处通知的缴费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缴费的方式缴纳学费。
三、奖助学金政策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为鼓励优秀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学校设立了以下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3000元、2000元。
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分为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具体金额及评选条件由企业规定。
四、学费减免政策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收费标准执行,但可申请学费减免。
军队在职人员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收费标准执行,但可申请学费减免。
符合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五、学费退费政策
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的,已缴纳的学费按以下标准退还:
(1)入学前退学的,全额退还学费。
(2)入学后至学期结束前退学的,退还学费的50%。
(3)学期结束后退学的,不再退还学费。已注册的研究生,因故退学的,已缴纳的学费按以下标准退还:
(1)入学前退学的,全额退还学费。
(2)入学后至学期结束前退学的,退还学费的50%。
(3)学期结束后退学的,不再退还学费。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学费明细如上所述,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收费标准执行,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助力研究生实现人生价值。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财务处或相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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