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追究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高危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追究。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追究。

一、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概念

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这些领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追究范围

  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追究

(1)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的安全责任追究

(1)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 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追究

(1)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追究的程序

  1.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有关政府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当依法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1. 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员工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赔偿责任

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追究的保障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已经制定了《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追究提供了法律依据。


  1.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1.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1. 强化责任追究

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形成震慑效应,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总之,高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追究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环节。只有加强安全责任追究,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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