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餐饮费报销

事业单位餐饮费报销的相关规定如下:

报销标准

一般事业单位外出培训餐费报销标准为每餐20至30元之间。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及以上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

报销范围

机关单位餐饮费报销范围包括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的用餐费用。

事业单位的餐费报销需要符合“事业单位应当承担的费用”范畴,特殊情况如会议、培训等涉及到用餐的情况,可以视情况进行报销,但需要严格控制费用和规范操作。

报销流程

报销单据需包括用餐时间、地点、人数等详细信息,并附上有效的发票或收据。

报销需要经过单位党组织、工会等组织人员的审批并签字确认,以确保费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报销经单位领导审核通过后,由内部财务人员审核发票、收据等单证,严格按照单位制度进行核算,确保费用合理且真实有效。

经过审批和审核后,款项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账户支付。

其他注意事项

现在已严禁公款吃喝,尤其是单位内部人员聚餐吃饭。如果是外单位来办业务,可设工作餐,陪客人员尽量少,席上不能上高档烟酒和高档菜,餐标按就餐人数及接待规格执行。若需报销,需有招待申请单、吃饭发票、吃饭菜单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需在发票上签字,然后去财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