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餐饮需要缴税吗

疫情期间,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具体依据如下:

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该免税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且不受“按季30万免税”的限制。

生活服务的定义

生活服务包括餐饮住宿服务,而餐饮服务作为生活服务的范围之一,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特定情况下的进一步优惠

在疫情期间向医务人员免费提供餐食,属于无偿提供餐饮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限

该免税政策的终止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综上所述, 疫情期间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免征增值税的,这一政策旨在减轻疫情对餐饮行业的冲击。如果政策有更新或终止,建议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