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安全性设计要求
户外栏杆高度
不应小于1.05米,若高度较大,则应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米。
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栏杆垂直线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户外楼梯踏步
高度不应大于0.15米,宽度不应小于0.3米。
踏步数不少于2级,侧方高度大于1.0米的台阶须设护栏设施。
车库出入口
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米,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米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米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
地形坡度
改造的地形坡度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工程措施。
人工水体
近岸2.0米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1/20.7米,达不到此要求时应设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