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面积标注

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房产测绘面积的标注应包括以下信息:

施测单位名称:

明确注明完成房产测绘的单位名称,以便购房人了解测绘结果的可靠性。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在图上标注尺寸,注明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注明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此外,房产测绘面积的计算应遵循以下规则:

建筑面积:

包括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如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共有建筑面积:

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层数:

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所在层次:

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结构占用面积:

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的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测量精度:

房屋边长测量应持续测量两次,每次读至毫米,两次测量读数之差不超过规定值。若房屋边长实行分段测量,各分段边长之和与房屋总边长之差也应满足相应规定。测量时可采用相对坐标系,并选用一种或少量测站点将各点一次性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