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

武汉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如下:

资历要求

必须是区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优秀青年教师。

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任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担任班主任或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累计满5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具有1年以上区内边远薄弱学校交流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或在上述学校工作5年以上。

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近5年至少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以来赢得过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一流工作者等称号。

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

教学实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