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托管机构申请条件
在深圳,开办托管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法人资格 :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和托幼要求。
场地要求
拥有合法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场所需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标准。
设施与设备
设施和设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人员要求
必须有专业的托育人员,具备托育从业资格证书和医疗急救技能等。
负责人需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相关管理工作履历。
保育员、育婴员需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保健员需提供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保安员需提供《保安员证》。
所有人员需提供健康合格证明。
管理制度
必须有合法的学籍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等。
行政手续
向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取得经营执照和税务证等相关资质。
办理相关的卫生行政许可和消防行政许可。
其他要求
如果提供餐饮服务,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托管班名称需符合规定,经营范围需包含“托管服务”。
托管班需有充足的注册资本,并开设基本账户。
变更与注销
如有变更,如名称或场所变更,需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解散或注销时,需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
以上条件根据深圳市托育服务机构开办的相关规定整理得出。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准备申请前咨询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