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在职教育培养目标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在职教育培养目标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学人才的需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在职教育应运而生。本文将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在职教育的培养目标进行详细阐述。

二、培养目标概述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在职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法学人才。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1. 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2. 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法学研究,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3. 具有较高的法律实践能力,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实践支持。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 具有较强的国际视野,了解国际法学发展趋势,为我国参与国际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三、培养目标的具体内容

  1. 理论素养

(1)系统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2)掌握法学研究方法,如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法研究法等。

(3)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能够对法学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1. 研究能力

(1)独立开展法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发表研究成果。

(2)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

(3)关注法学领域的前沿问题,提出创新性观点。


  1. 实践能力

(1)在导师指导下,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如代理诉讼、法律咨询等。

(2)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熟悉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处理法律事务中的复杂问题。


  1. 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尊重他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诚实守信,具备较高的职业操守。


  1. 国际视野

(1)了解国际法学发展趋势,关注国际法治建设。

(2)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和翻译外文法学文献。

(3)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

四、总结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在职教育培养目标明确,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法学人才。通过系统学习、深入研究、实践锻炼和职业道德培养,学员将具备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支持的能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优秀人才将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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