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学校集体户口怎么落户
在武汉,学校集体户口的落户流程如下:
人才户口
若您只有户籍底页且户主非本人,需到房产所在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
由辖区片警签字、派出所户籍科盖章后,携带房产证、土地证及落户申请书至所属区的政务中心公安局办事窗口办理,办理流程即办即走,无需审批时间。
单位集体户口及拥有单独的人才户口本
若户主为本人的,携带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到房产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即可。
学生集体户口
若毕业后两年内同在汉企业签署就业协议,只需在武汉拥有一套合法产权的住房,将户口迁至房产名下即可。
父母、子女、夫妻之间投靠
夫妻投靠:中心城区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父母投靠: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
子女投靠:子女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可挂靠父母的户口,子女的户口可随父母任意一方挂靠。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
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