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深圳 > 2009年深圳工资标准 2009年深圳的工资标准如下: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1000元/月特区外:9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8.8元/小时特区外:8.0元/小时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数为2750元/月高位数为23700元/月中位数为2460元/月低位数为1102元/月行业平均工资金融行业平均工资由去年的7785元下降到5300元,降幅达31.9%这些数据反映了2009年深圳的工资水平和不同类别的工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