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深圳工资标准

2009年深圳的工资标准如下:

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

特区内:1000元/月

特区外:90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特区内:8.8元/小时

特区外:8.0元/小时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平均数为2750元/月

高位数为23700元/月

中位数为2460元/月

低位数为1102元/月

行业平均工资

金融行业平均工资由去年的7785元下降到5300元,降幅达31.9%

这些数据反映了2009年深圳的工资水平和不同类别的工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