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审批乙级

测绘乙级资质审批的相关信息如下:

审批权限和委托

自2024年12月25日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7类乙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委托给各盟市自然资源局办理。

审批程序

测绘资质审批统一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行网络在线受理和审查。

法规与行业管理处在系统内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

初次申请或升级的审批,材料符合规定的,法规与行业管理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工作,并填写《测绘资质审查表》送至省局技术质量监督处。

审批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申请单位需要具备与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施、办公场所。

申请单位需要具备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申请单位需要具备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特别是乙级资质需要拿到证满2年,且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600万元,并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将通过相关官方网站或平台进行公示,例如湖北省测绘资质审批拟批准结果公示。

电子证书

自2024年12月25日起,全区将启用测绘资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议申请单位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申请和查询审批进度。